2019年12月22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对外发布主席总结如下:
1.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2日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会议。阿赫塔尔、范智廉、弗拉德科夫、马凯硕、林毅夫、姆温查、冯慧兰、拉法兰、沙拉夫等委员与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主持会议。
2. 咨委会赞赏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成果。习近平主席提出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理念,有关内容反映在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中。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包含三个支柱即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
3. 咨委会委员向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提交了报告,有关建议纳入了高峰论坛成果,包括:强化“一带一路”合作的多边属性;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强开放型世界经济;加强“硬联通”的同时促进“软联通”;推动项目务实合作、取得更多成果;加强产业合作并促进非洲工业化;扩大和利用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一带一路”合作品牌建设。
4. 作为国际咨询机构,咨委会愿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为落实第二届高峰论坛成果、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包括就“一带一路”带来的收益与公众加强沟通。
5. 咨委会委员认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将继续以增长为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成果为基础,致力于改善世界人民福祉。咨委会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将第二届高峰论坛达成的政治共识转化为更多切实可行的成果:
——建设高质量项目。作为落实第二届高峰论坛联合公报的后续行动,如果实现高质量基础设施全周期内切实可行、价格合理、包容可及、可融资、可投资、广泛受益,同时统筹好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为参与国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的目标将得以全部实现。我们认为借鉴国际规则标准和最佳实践,确保项目在经济、社会、财政、金融和环境方面的可持续性十分重要。
——完善共建“一带一路”伙伴网络。137个国家已经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我们鼓励更多伙伴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建议高峰论坛将推动更多的多边合作作为目标之一,包括加强专业领域多边对话合作平台建设。咨委会欢迎有关联合国机构在多边对话合作平台中所做的努力,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发组织参与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
——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一带一路”倡议与联合国2030年议程以及其他提供对接机遇的区域互联互通倡议可以进一步开展合作,包括欧亚经济联盟、大欧亚伙伴关系、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欧盟欧亚互联互通战略、非盟2063年议程等。作为第二届高峰论坛的后续活动,中国一非洲“一带一路”合作对话会以及中国与加勒比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会议相继举办。我们建议举办更多区域性对话,通过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互联互通。
——促进世界经济增长。世界银行发布的《“一带一路”经济学》报告指出,如“一带一路”框架下有关交通项目全部完成,并克服有关制约因素,“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和全球的贸易额最高可增长9.7%和6.2%,实际收入增幅最多可达3.4%和2.9%,760万人将摆脱极端贫困,3200万人将摆脱中度贫困。鉴于共建“一带一路”的伙伴数量及其合作范畴远超上述报告涉及范围,我们坚信,只要所有合作伙伴坚定致力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不断加大投入并共同应对风险和挑战,“一带一路”倡议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将更大。
——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更高水平的互联互通意味着经济上更多的相互依存。共建“一带一路”应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透明、非歧视多边贸易体制。“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要反对保护主义,为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开展更多务实合作。
——加速落实2030年议程。将联合国机构的项目与“一带一路”合作同步,将为加快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特别是在绿色发展、减贫、技术创新、数字经济、打击腐败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等方面创造更多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