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刚果共和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来源:    2000-11-07 16:11
[字体: ]      打印本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刚果共和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利益和愿望,决定相互承认并建立大使级的外交关系。两国政府一致同意遵照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五项原则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推荐给朋友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