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中俄携手共促国际法治的一次重要实践》
来源:    2016-06-2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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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27日,在中俄两国外长签署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促进国际法的声明》之际,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中俄携手共促国际法治的一次重要实践》的署名文章,深入解读声明的重要意义。文章全文如下:

中俄携手共促国际法治的一次重要实践

外交部条法司司长 徐 宏

  6月25日,在俄罗斯总统普京访华期间,中俄两国外长签署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促进国际法的声明》。这不仅在两国历史上尚属首次,而且在国际关系中也是一次创新实践。在当前国际秩序演变加速,规则之争日益激烈的时代背景下,两国声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声明》体现了安理会两大常任理事国对国际法的坚定承诺。中俄发表声明,标志着两国在国际法领域的沟通、协调与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增加了新的内涵。《声明》重申两国全面遵守《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原则宣言》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捍卫和促进国际法的共同立场。这不仅是双方在重大国际法问题上一贯秉持相似立场的集中体现,也是双方携手应对各种挑战、共同促进国际法治的坚定承诺。

  《声明》彰显了中俄继承、创新和发展国际法的积极作为。双方不仅重申了国家主权平等、禁止使用武力、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而且确认了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国际关系新理念,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两国主张世界各国应平等制订、善意履行和统一适用国际法,坚决反对以强行改变他国合法政府为目标的任何干涉内政、单方军事干预、将一国国内法违法进行域外适用以及单边制裁等行径。这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鲜明的时代特色,是对国际法发展的重要贡献。

  《声明》表达了中俄在和平解决争端方面的共同关切。双方认为,各种争端解决方式应有助于实现依据可适用的国际法和平解决争端的目标,并强调应“本着合作精神,在国家同意的基础上,善意使用争端解决机制和方式”,“不得滥用”“而损害其宗旨”。双方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统一适用”,“不能破坏《公约》所建立的法律制度的完整性”。这些主张正本清源,有助于国际社会认清某些国家自导自演的南海“仲裁”闹剧的真面目。

  总而言之,国际法声明是两国共同推动国际法治建设的重要行动,必将为国际法的健康发展注入新活力,为建立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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