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
来源:    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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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1540号决议,要求各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相关材料和技术的国内管理和出口管制,防范和打击非国家实体获取上述物项,并向安理会提交执行决议情况的国家报告。安理会根据该决议成立了由安理会全体成员组成的防扩散委员会(即1540委员会),审议各国提交的报告,任期两年。此后,安理会三次通过决议,现已将1540委员会任期延至2021年,并鼓励各国推动1540号决议的全面执行,加强国际援助与合作。2016年,安理会1540委员会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议并达成报告,就进一步加强决议的执行提出建议。12月15日,安理会就加强决议执行问题全票通过了2325号决议。中国支持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欢迎安理会通过第1540号决议。我们认为,该决议在凝聚国际防扩散共识、促进国际防扩散合作、防止非国家行为者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1540委员会成员,高度重视该决议,积极支持并参加了1540委员会工作,已按决议要求提交了内容详实的国家报告及相关补充说明,全面阐述了中方的防扩散政策和立场,从立法、执法及国际合作等方面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府为防止和打击非国家实体的扩散活动所采取的措施。

  中国积极参与第1540号决议相关的外联活动,于2006年7月与欧盟、联合国裁军办及其他有关国家联合在北京举办执行决议亚太地区研讨会,受到各方高度评价。2014年10月,时任1540委员会主席的韩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吴浚大使率委员会代表团对中国进行首次“国家访问”。中国外交部主管部领导会见代表团一行。在华期间,委员会代表团与中国外交、商务、海关等部门举行会谈,并参访天津海关作业现场,还在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与学术界、企业界代表座谈。中国是继美国后,第二个接受委员会“国家访问”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委员会高度赞赏中方为推进国际防扩散事业,维护国际与地区和平稳定所做出的努力。为推进决议在亚太地区的执行,2015年9月,中方与1540委员会在中国青岛举办“亚太地区防扩散国家联络点培训班”。2016年,中国以建设性姿态参与了第1540号决议全面审议的各项工作,为有关报告和决议的达成做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8月,中方与1540委员会在中国西安举办“亚太地区防扩散国家联络点培训班”。

  中方愿与国际社会一道,继续推动决议执行,并愿在必要可行的情况下就执行决议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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