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家和组织>国际和地区组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组织(会议)概况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SAARC)

(更新时间:2024年1月)

【成立】1985年12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七国首脑齐聚达卡,通过《南亚区域合作宣言》和《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宣告南盟正式成立。2005年11月阿富汗加入。

【宗旨】根据《南盟宪章》,南盟的宗旨是:促进南亚各国人民的福祉并改善其生活质量;加快区域内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每个人提供过上体面生活和实现全部潜能的机会;促进和加强南亚国家集体自力更生;促进相互信任和理解及对彼此问题的了解;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领域的积极合作和相互支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合作;在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合作。

根据《南盟宪章》,南盟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协商一致;(2)不审议双边和有争议的问题;(3)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别国内政和互惠互利;(4)不取代双边和多边合作,而是对其进行补充;(5)不与双边和多边义务相抵触。

【成员国】8个: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另有观察员9个:中国、日本、韩国、缅甸、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伊朗、毛里求斯。

【组织机构】

(1)峰会:南盟的最高权力属于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的峰会。峰会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自2014年起,每2年举行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在各成员国轮流举行。东道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会议主席。

(2)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组成,负责制定政策,审查区域合作进展情况,决定新的合作领域,并决定秘书长人选。每年召开2次会议。

(3)常务委员会:由成员国外秘组成,负责全面监察和协调各项计划,核准项目和方案及其筹资方式,决定部门间优先事项,调集域内外资源,寻找新的合作领域等。

(4)技术委员会:根据“南盟一揽子行动纲要”,成立农业与农村发展、卫生与人口活动、妇青幼、环境与林业、科技与气候、人力资源开发、运输7个技术委员会。此后,南盟还设立信息与通信技术、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旅游、能源5个工作组。

(5)秘书处:南盟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南盟会务、成员国间及南盟与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监督南盟各项活动的实施。现任秘书长萨瓦尔(Md. Golam Sarwar ,孟加拉国籍),2023年10月就任,任期3年。

(6)特别部长会议:迄今已就成员国共同关心的商贸、儿童、妇女、环境、残疾人、住房等领域问题分别举行会议。

(7)经济合作委员会:由成员国商务和贸易部秘书组成,已成为南盟处理经贸问题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促进域内经贸合作。

(8)区域中心:已分别设立了农业信息中心(达卡)、结核病中心(加德满都)、气象研究中心(达卡)、文献中心(新德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伊斯兰堡)、海岸区域管理中心(马累)、信息中心(加德满都)、能源中心(伊斯兰堡)、灾害管理中心(新德里)、林业中心(廷布)和文化中心(科伦坡)。

【主要活动】1985年首届南盟峰会在孟加拉国达卡举行,迄今已举行18届。

2007年,中国、日本、韩国、美国、欧盟等观察员首次派团出席南盟峰会。2014年,第18届南盟峰会在尼泊尔加德满都举行,会议通过《加德满都宣言》,强调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强在贸易、投资、金融、能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以及文化领域的合作,优先推进区域和次区域内项目。

原定于2016年由巴基斯坦主办的第19届南盟峰会因故至今尚未举行。

2020年3月,南盟成员国举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视频会议,就开展抗疫合作等交换意见。

返回顶部
信息提示

您即将离开外交部门户网站,跳转到其他网站,
是否继续访问?

继续访问放弃